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患职业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1、患职业病的主体必须是用工单位聘请的劳动者;
2、职业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患职业病的原因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所患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是否患职业病需要经过专门机构的鉴定,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在30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