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在路上行驶,严格按照规定行车,别超速。超速罚款和扣分标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的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1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