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非师范专业类毕业生,还要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心理学》;
3、普通话水平达标: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符合以上条件后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审核通过可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