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
1、实际履行原则,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
5、履行的效益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