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