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接到员工的劳动仲裁后:
第一,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
第三,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第四,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