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变化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分别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二是增加了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