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清算赔偿责任是指清算主体在企业解散后,因怠于履行清算义务或不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给企业、股东或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而应予赔偿的责任制度。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何悦明”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