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军人离婚时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军人离婚时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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