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动向车站工作人员声明,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经车站核查,有购票记录,已购车票有效,乘车日期、车次相符,票证人一致,实际乘车区间未超过已购车票乘车区间,并且没有出站检票记录的,为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收取2元手续费,票面标注“车票丢失”字样。您可凭该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站。经核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须按规定补票后出站。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三条 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在列车上应自丢失站起(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补收票价,核收手续费。旅客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作为在到站出站前向到站要求退还后补票价的依据。退票核收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