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短信息,通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短信息属于证据中的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短信息,通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短信息属于证据中的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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