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夫妻婚内保证书来讲,需要注意其中的内容,若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内容就是无效的,但此时可以认定为部分无效。
1、保证书中关于该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记载,可以作为另一方主张感情破裂和对方存在过错的直接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的证明效力。
2、保证书关于离婚时“放弃财产”的承诺,或者对将来离婚时双方如何财产分割作出的单方保证,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3、保证书关于离婚时“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