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当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时,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
当抚养孩子的一方存在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时,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丁原”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