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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发布者:金夕远
导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被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被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2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