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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