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双方离婚,房产还在贷款中,不可以改房产名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高同明”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