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通行区域
1、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2、八一大桥、南昌大桥;
3、青山湖大道(不含)、青山湖南大道(不含)、解放西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中路、抚河北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限行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对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由每天7:00-22:00限行延长为每天24小时交通限行。
限制通行的车辆
1、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2、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