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恩令能很大程度上削弱各个地区侯王的地势和势力,让他们从管理区域到人口都变得越来越少。推恩令是汉武帝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令,本质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的改进。这项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其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
推恩令的主要内容:
汉初,诸侯王的爵位,封地都是由嫡长子单独继承的,其他庶出的子孙得不到尺寸之地。虽然文景两代采取了一定的削藩措施,但是到汉武帝初年,“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谋以逆京师”。诸侯国面积广大且领有军队,严重威胁着汉朝的中央集权。因此在公元前127年正月,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行“推恩令”。推恩令吸取了景帝时期晁错颁布的削藩令引起七国之乱的教训,规定诸侯王除了让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的庶子在原封国内封侯,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