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单是由市场运营机构出具的结算凭证。以市场主体之间实际发生的交易行为为依据,是市场主体进行资金结算的依据。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
结算:
结算是使商品交易和结算业务能正常进行的行为,中国的结算制度中规定办理结算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钱货两清:即卖方要按期发货,买方要按规定付款,不得拖欠货款和无理拒付货款。
2、护收付双方的正当权益:收付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结算制度的规定。银行组织结算工作,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银行不予垫款:银行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只负责把款项从付款者账户转入收款者账户,不能代垫款项。企业委托银行付款时,必须在银行账上备有足够的资金;委托银行收款时,必须等待款项收妥后才能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