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第一方,嫖客是不违法的。第二方,妓女也是不违法的。但是,第三方,拉皮条,即以第一方和第二方为主体从中获利,就是违法的。两个人发生有金钱交易性关系这在香港

第一方,嫖客是不违法的。第二方,妓女也是不违法的。但是,第三方,拉皮条,即以第一方和第二方为主体从中获利,就是违法的。两个人发生有金钱交易性关系这在香港是合法的,但是如是有组织的卖淫就不合法了。比方说一个女的在大街上对一个男的说“大哥,玩玩吧!”于是两人发生的性关系,男的付了钱,这个女的可以天天在大街上这么干,她可以以这为生,但她不犯法。有点类似荷兰,只能站在房间展示内不能上街垃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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