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经营战略整合;二、人力资源整合;三、组织与制度整合;四、资产债务整合;五、财政整合;六、文化整合。【法律依据】《公式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一、经营战略整合;
二、人力资源整合;
三、组织与制度整合;
四、资产债务整合;
五、财政整合;
六、文化整合。
【法律依据】
《公式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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