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农村户口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其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申请,街道办对其家庭是否符合廉租房规定条件予以审核,再将审核意见与材料移送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农村户口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要其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申请,街道办对其家庭是否符合廉租房规定条件予以审核,再将审核意见与材料移送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再次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其申请材料转至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意见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由其予以公示。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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