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06月6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想要上市发行股票需满足如下条件。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4、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5、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6、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中国证监会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认定的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可不适用前款第【1】项、第【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