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形式:
1、直接融资。
2、转融资。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
3、售后回租。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
4、杠杆租赁。适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长期租凭业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43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