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发票,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发票。收房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中介公司的一种常规操作手法,先用现金将业主要出售的房屋收购,办理公证手续,再以较高的价格转让出去,从中牟利的行为,另一种是指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
业主在收房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房单。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