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上,政府采购的原则表述方式很多,大致分为三个方面:
1、核心原则,即公平竞争,它是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
2、通用原则,主要是透明度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物有所值原则、公正原则等。
3、涉外原则,即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后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其中,国民待遇原则是指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以对方的自然人(公民)、法人(企业)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同等的待遇。通俗地讲,就是外国供应商与本国供应商享受同等待遇,即把外国的商品当作本国商品对待,把外国企业当作本国企业对待。非歧视性原则,也就是无歧视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