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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条件

发布者:丁夕明
导读香港主板市场:1、财务要求:(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

香港主板市场:1、财务要求:(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5亿港元;(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务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财务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纪录及管理层,在至少前三个财务年度有营业纪录且管理层维持不变,在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财务年度所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在某些情况可以获得适当豁免。

4、最低市值,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5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新申请人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为1.25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