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退股清算有以下流程:
1、协商价格是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谈判的结果,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公司可以按照协商的价格收购股份。
2、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这是比较灵活的做法,例如可以约定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
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就会成为最后的选择。
4、在诉讼过程中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