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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房租的需要摊销吗

发布者:刘俊东
导读筹建期房租的需要摊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

筹建期房租的需要摊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前不是税前扣除项目,税前扣除的扣除日期为开始经营之后日的当年,开始经营之前的年份不能税前扣除,只能进行归集。

关于筹建期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筹建期定义为: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期只有原则性规定: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前的期间。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确定,关系到会计处理上筹建费用何时一次性摊销以及税务处理上筹建费何时可以分期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