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被辞退,需要分析被辞退的原因,根据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通常只有三大类情况:
一是员工违法违纪;
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不称职;
三是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以上三种情况,除第一种情况以外,企业辞退员工属于第二或第三种情况的,都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