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1992年,我国实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并且立法规定""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国家标准的《房地产估价规范》于2000年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国家房地产评估业第一部国家标准,它规范了房地产估价行为,从技术操作上保证了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
目前,在房地产评估师实行""资格认定制度""中,主要认定两种资格,一种是由建设部和人事部组织全国统考的房地产估价师;一种是由国家土地局组织全国统考的土地估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