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品官。
省长相当于布政使,从二品,掌一省之政;省委书记相当于巡抚,正二品或从二品。
自元朝起开始划省而治,所以今天的省长只有对元、明、清三朝才有比较。
元世祖时开始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作为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当时的行省管今天的数省,行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平章政事”相当于省长,为从一品官。
明朝基本沿袭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地方设三司,布政使司管理民政,相当于省长,为从二品官.明朝中后期出现了管理地方的“巡抚”,但巡抚管理一省或多省军政,且常为中央大员临时下派,不好与今天的省长划等号。
清朝巡抚作为正式的省级政府大员,管理一省的民政,相当于省长,为从二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