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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官职和现代的官职对应表

发布者:何楠华
导读1、太守或郡守:市长;2、刺史:省市长兼省市军区司令员;3、京兆尹:北京市市长;4、太尉:国防部长;5、越骑校尉:卫戍区司令员;6、廷尉:最高法院院

1、太守或郡守:市长;

2、刺史:省市长兼省市军区司令员;

3、京兆尹:北京市市长;

4、太尉: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最高法院院长;

7、吏部尚书: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行政院长;

11.都察院御史:监察部长;

12.知府:省长或省辖市长;

13.知州:省辖市市长;

14.知县:县长;

15.通判: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6.推官: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17.县丞:副县长;

18.主薄: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19.侍郎:中央警卫局官员;

20.典籍官:国家图书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