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汕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通告表明,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
汕头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告》,通告表明,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管理规定》、市有关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对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并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丁悦”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