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类型是指居住地方的类别。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类型共有四类居住用地所属类型,其中包含6个用地小类,有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幼托用地、社区体育设施用地、社区其余设施用地、住宅区道路用地、住宅区绿地。
居住用地的主要内容:
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通常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
3、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地。
4、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