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高校医务人员的配备比例如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高校设卫生室,

高校医务人员的配备比例如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高校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马原一”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