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1月1日由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期从科目一合格后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三年。附: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

2013年1月1日由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期从科目一合格后开始计算,有效期为三年。附: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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