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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的社会主义国家

发布者:陈同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古巴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古巴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民主柬埔寨、柬埔寨人民共和国、阿富汗民主共和国、埃塞俄比亚人民民主共和国、贝宁人民共和国、安哥拉人民共和国、刚果人民共和国、莫桑比克人民共和国、索马里民主共和国等。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苏联解体后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世界上现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共有五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古巴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