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从1996年开始将与建交国家的关系分类,按等级由低至高依次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5种关系。其中,伙伴
中国按照外交关系亲疏,从1996年开始将与建交国家的关系分类,按等级由低至高依次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5种关系。其中,伙伴关系被分为:合作伙伴、建设性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伙伴、战略合作伙伴、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战略”意为共同讨论世界经济问题并在军事、战略方面合作以及国际舞台上展开合作。
“战略协作”指除战略合作的内容外,双方还将在军事、战略的技术方面协作互助。
“全面战略伙伴”:在战略的各个方面展开合作。
“合作”主要指经济某些方面的合作。
“全面合作”指经济各个领域的全面合作。
“伙伴关系”是指互不对立,并遵守“求同存异”原则,不攻击某个特定的第三国。以中国建有伙伴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常属于中国的邻国或者在国际有一定影响力。
“建设性”或“创造性”伙伴关系意为:双方本为敌对阵营,但希望通过合作与沟通,增加互信与双赢,建设真正的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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