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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婚姻有效吗

发布者:张俊远
导读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不构成婚姻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

对方婚前患有哮喘病,不构成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