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有用,使用;做;认为,只是,表示因果关系;表目的关系;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等。如:《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意巳实”为其范

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有用,使用;做;认为,只是,表示因果关系;表目的关系;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等。如:《左传·襄公十年》:“我辞礼矣,彼则以之。”
“意巳实”为其范式。本义:“用”。如:汉·王充《论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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