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储备金是指售百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储备资金,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现状,我国法制不够健全,外加一些地方物业管理收费拖欠现象较严重,业主责任意识尚不到位等因素。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缴纳采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再向业主续缴。但从道理讲,专项维修资金可一次性交纳,也可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缴纳,或需维修、更新、改造时向业主随时收取的做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缴交主体是业主。业主依法享有房屋权,也拥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应承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责任,这部分资金的支出由购房业主承担,不由已售房屋的开发商承担。
物业储备金是什么意思
发布者:高俊华
导读物业储备金是指售百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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