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偿:
1、协商。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
2、委托律师进行磋商。与一般投资者相比,律师在谈判经验以及法律知识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且投资者聘请律师会给违法券商压力,利于维权追偿。
3、到法院起诉索偿。这是投资者最后也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协商不成时,建议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