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如下: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