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是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危害着其他人及公共秩序的安全,因而,飙车是是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2011年5月1日起,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
1、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
2、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如果被查实,机动车驾驶人将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危险驾驶罪将由法院量刑,处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飙车行为的界定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