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有效吗 2025-08-07 21:04:08 发布者:陈龙东 导读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信有效,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电子邮件形式的辞职信有效,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视为其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有效;为避免麻烦最好用书面形式辞职。按照所在公司的规定来做避免纠纷。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陈龙东”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