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的案件只要符合立案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立案,至于有没有证据,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是立案后业务庭的法官进行审查,从而判决是否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因此,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在立案环节必须提供证据。当然,在审理环节当事人如果不提供证据则很可能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