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剪辑,从技术上讲是完全可以的;但作为证据,特别是法律上的证据是不可以的,应保留证据的真实和完整性。
最好不要破坏原有证据的完整性。证据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需要保留证据的完整性,特别是反映在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您所说的录音证据一旦被剪切,有可能就会使得证据丧失证明力而无法使用。
建议保留原始录音和原始存储介质备查或鉴定,千万不要破坏原始数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