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物业费欠费的诉讼时效问题,需看欠付对象来确定。
一是房主拖欠物业费,属于服务合同关系,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
二是承租人拖欠物业费,在司法实践中则属于房屋租金的组成部分,诉讼时效不能与房主的服务合同同等对待,应适用于租金法则,应以1年为限;
三是如果物业公司有证据证明他们在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适用于时效中断中止情形,可以接续与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