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避免网络侵权的方法如下:
1、企业网站编辑、文案人员、美工应当提高著作权侵权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网站需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如不能确定著作权人的,尽量不使用;如必须使用的,应注明出处,并注明“该作者姓名地址账号不详,请速联系本编辑部,以便补发稿酬”等字样;
3、在投稿须知中,要求投稿人发表对作品著作权合法性负责的声明;
4、对所收到的稿件审查其独创性。例如可以通过网络查找相关参考文献进行比对,防范剽窃行为的发生;
5、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指更改名称,对内容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前后辅文等),要与作者协商一致,最好有作者的书面授权;
6、网站或自媒体上所用的作品,收到来自权利人要求撤稿的声明时,务必慎重对待,及时与投稿人联系以确定权属。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